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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刊号:11-1454/G4
国际刊号:0257-2826
发布日期:
作者:张秀华
单位:中国政法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马克思,怀特海,感性活动论,')">共通性
基金:本文系北京市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与怀特海思想的共通性研究”(项目号:18ZDA11)、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中国政法大学基地的阶段性成果。
伴随哲学的转向,作为现当代思想家的马克思与怀特海都把哲学目光投向现实世界,并寻求哲学的经验基础,在辩证思维、过程思维与整体论、有机论立场下,终结了传统形而上学、意识哲学。他们不再分析作为实体、本体的“物”、作为主体的自我和自我意识,而是分析现实的人之生存活动及生活过程、现实实有和事态的感受、摄入活动,立足主体性原则,回答主体如何在环境中自我生成、实现自身、获得解放;依循主体间性探究宇宙秩序、人类文明何以可能。在这个意义上说,他们都经历了从“反”——批判与解构到“返”——回归感性现实的理论重建的思想历程。尽管马克思与怀特海哲学使用的核心概念不同,前者强调现实的人之劳动、生产、实践,后者则考察现实实有的感受、摄入、生成、创造,但其哲学都是植根于感性活动论,不仅将名词动词化,从“实践解释学”进展到“纯粹感受批判”,而且关注“主客体”相互作用与“主体间性”的交往等,在诸多方面具有共通性。在两位那里,无论是主体间的交往还是相互摄入关系都必须建立在主客体相互作用这一感性活动的实践辩证法和过程辩证法的理解之上,主体和认识、实践的对象——客体、环境都是客观实在,并从历史的逻辑和过程视野确立感性活动这一最基本的理论维度。这无疑有助于凸显马克思基于历史唯物主义解释原则的哲学革命。
来源:2020年第9期
《教学与研究》期刊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