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刊号:11-1454/G4
国际刊号:0257-2826
发布日期:
作者:种鹃, 邱耕田
单位:1中国农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关键词: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矛盾观,“五共”逻辑,民族团结
基金: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人的全面发展的理论内涵与实现路径研究”(项目号:22&ZD016)的阶段性成果。
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指在承认个性的前提下对各民族共性的把握与反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准确把握其意涵,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矛盾分析法。一方面,要看到不同民族间的多样性、差异性即个性;另一方面,还要看到不同民族间的统一性、共同性即共性。从民族间个性和共性辩证关系原理来看,个性包含着共性,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是基础,共性统摄和支配着个性;个性是客观存在,共性是主流和历史趋势。各民族间的共性又通过共生、共识、共行、共利和共情加以体现和实现。其中,共生促成了共识,共识指向了共行,共行实现着共利,共利产生了共情,共利和共情反过来又进一步促进、维护、巩固着共生、共识和共行。这“五共”的统一,共同支撑和彰显着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五共”逻辑视阈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揭示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共性和个性、合规律性和合目的性、实然和应然、继承和创新的统一。
来源:2024年第10期
《教学与研究》期刊编辑部